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农业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琼农字[2019]268号)工作要求,1月15日由厅农业行政执法局组织,厅农业机械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共同协助,以东方市、昌江县、儋州市、白沙县等农机部门联合东方市公安交警等执法人员30人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在调研员刘明彬同志带领下,分别在东方市大田镇、感城镇、公爱农场等农忙季节重要区域路段开展农机道路交通警农联合执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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