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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安全监理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7-26 15:54| 发布者: 省所2020| 查看: 500| 评论: 0|来自: 省所

琼农机监字〔202210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管部门:

为了加强督促指导市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研究制定了《农机安全监理督导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2022 7月25日


2022年农机安全监理督导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28号)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安全事故,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机事故预警预防工作,努力构建“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督导对象

各市县农机安全监管部门。

三、督导的时间

督导时间为 2022年全年。

四、督导方式

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派出工作组,到市县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查找问题、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指导市县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五、督导内容

(一)变型拖拉机排查清理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农机安全

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海南省变型拖拉机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开展变型拖拉机排查清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辖区内的变型拖拉机。

(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指导市县组织人员到拖拉机散集地、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场所、农机经营场所、农机田间作业、农机消防安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变型拖拉机道路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非法载人、违法改装、不参加年检等违法行为。

(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切实履行拖拉机年度检验职责,规范农业机械安全检验流程,开展送检下乡服务活动,细化年检措施,提高年检率。

(四)变型拖拉机报废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及时开展拆解报废工作,按照海南省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表,加大期满变型拖拉机牌证注销工作力度,宣传农机报废补贴政策,动员机主同意拆解申领补贴,做到该注销的注销,该报废的报废,形成安全管理闭环

(五)“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按照《海南省“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全国示范县,构建起“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

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的技能培训,利用电视广播、融媒体、横幅、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农机年度检验宣传等专题宣传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上级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和数据资料,确保督导组工作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具体指导,全面覆盖。督导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详细了解情况,对市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组要认真分析,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切实为基层解决问题。

(三)轻车简从,严格要求。督导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四)压实责任,立行立改。各工作组在督导期间发现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要督促市县整改。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组指导意见建立问题台账,立行立改,确保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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