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复工复产,以良好稳定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2〕78号)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二十大”暨安全生产“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琼安委办〔2022〕121号)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农业生产形势和农机安全生产特点,现就做好国庆和二十大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当前正值我省农业生产复工复产关键期,也是农机作业高峰期,国庆假期将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增多,农机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切实增强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感,把防范化解农机安全生 产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上半年农机安全事故教训,分析研判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采取坚决有力举措确保农机生产安全、有序。 二、切实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农机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放松。抓好当前农机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最重要位置,加强报告和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政府领导、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生产经营者负责、农机手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统筹部署,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厉打击拖拉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各项责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宣传教育是提升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人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横幅、流动宣传车等,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农机合作社、果蔬基地、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农机作业场所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知识和事故预防措施,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机安全宣传“五进”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升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管理措施的通知》(琼农字〔2022〕267号)要求,结合当前农业生产形势和农机作业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分析研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对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排除,重点排查变型拖拉机安全使用情况,对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等问题隐患,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要结合变型拖拉机排查清理报废工作,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必须告知车主立即停止使用,公告注销牌证,严格期满拆解报废,严禁变型拖拉机“带病作业”。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查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要完善健全警农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新一轮三年攻坚战行动,大力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超速驾驶、上高速公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高度重视国庆假期和二十大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履职尽责,遇有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联系方式: 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陈朝刚,65314379,邮箱:hnsnjaqjdgls@haina.gov.cn;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行政执法局 黄业琼,65373924。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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