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因相关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使用年限已超过设置的使用年限规定,现将符味早等21人名下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号牌号码进行强制注销。 自注销之日起,以上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的登记证书、车号牌、行驶证作废,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不能再非法使用。同时,市公安交通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加大对已注销车牌证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的查处力度。 请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主动拆解报废已注销的拖拉机。(报废补贴联系人:朱孟念19389856078、13853956387)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第11批强制注销变型拖拉机信息表
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2024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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