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NY/T1875-2010)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对王永瑶等人名下共32台已达到使用年限(15年)报废标准的轮式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详见附近)进行强制注销,并予以公示作废。 自注销之日起,以上拖拉机的登记证书、车号牌、行驶证作废,拖拉机的所有人(使用人)不能再非法使用。同时,市公安交通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加大对已注销车牌证的拖拉机的查处力度。 请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主动拆解报废已注销的拖拉机。(报废补贴联系人:朱孟念19389856078、13853956387)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第13批注销拖拉机信息表
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2024年08月27日 |
|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 ( 琼ICP备17004170号-1 ) © 2007-2017
GMT+8, 2024-12-21 23:52 , Processed in 1.144833 second(s), 19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