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变型拖拉机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1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现将符金良等人名下18台因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详见附件)进行强制注销和公告作废。 自注销之日起,以上拖拉机的登记证书、车号牌、行驶证作废,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不能再非法使用。同时,市公安交通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加大对已注销报废拖拉机的查处力度。请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主动拆解报废已注销的拖拉机。(报废补贴联系人:朱孟念19389856078、13853956387) 特此公示 附件:2025年第2批注销拖拉机信息表 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2025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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